金融实务

韩进事件对信用证独立抽象原则的冲击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20期 作者:臧玉晶 阎之大 编辑:韩英彤
货物运输环节一旦出现类似韩进事件所导致的货物不能交付,则抵押给银行的货权单据将变成一纸空文,风险会立即传导至信用证环节,使开证行与议付行对相符单据的付款成为无源之水。

在韩国排名第一、世界排名第七的船公司——韩进海运(下称韩进)宣布申请破产保护后,立即在航运、港口、货代、银行以及司法等方面产生了连锁反应。韩进事件无疑对企业进出口贸易与银行信用证结算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然而,按照国际惯例,一旦信用证项下货物已经装船并取得提单,只要单证相符,则开证行必须付款,而不能以上述事件的任何影响为借口拒付。这便是UCP为信用证确立的独立抽象性原则:通过信用证,将商业信用转变为银行信用,将买方合同项下的债务转化为开证行对相符单据付款的确定承诺,使信用证与基础交易相分离。

独立抽象原则被称为信用证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然而,开证行之所以愿意通过信用证的形式将进口商的责任转化为自己的付款保证,往往基于进口货物的抵押;出口方银行之所以愿意在信用证下叙做打包放款或议付押汇,同样也是基于信用证项下出口货物或出口收汇作为担保:货物与金融供应链紧密相连,环环相扣。因此,货物运输环节一旦出现类似韩进事件所致货物不能交付,则抵押给银行的货权单据就会变成一纸空文,风险会立即传导至信用证环节,使开证行与议付行对相符单据的付款成为无源之水。信用证的独立抽象性原则会因此受到极大的冲击。本文将通过几则新近发生的实务案例,反映货物运输在韩进事件而致的实质风险下,信用证独立抽象原则受到的冲击,进而揭示该原则的脆弱性—信用证很难独立于基础交易的本质。

案例一:开证行以保险金额舍弃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为不符点拒付

H行客户与日本中间商签订合同,向巴林出口热轧合金钢,金额138万美元。日本中间商作为申请人通过其开证行日本某银行开出自由议付信用证。该行在日本排名第四,全球排名第十八,一向以严格遵守国际惯例著称,是一家信誉优良、作风严谨的银行。

本文是付费内容,请先 登录数字阅读账户订阅数字杂志
数字杂志阅读
您尚未登陆
登陆 注册
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