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比对四大自贸区跨境人民币业务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20期
作者:
编辑:王亚亚
作为自贸区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跨境人民币业务一直是自贸区金融改革的重要引擎。
9月中旬,商务部对外公开表示,将在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地新设7个自贸区。从2012年上海自贸区的启动到2014年第二批粤津闽扩容,再到当前第三批自贸区名单出炉,自贸区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受到市场的格外关注。
作为自贸区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跨境人民币业务一直是自贸区金融改革的重要引擎。本文从便利经营企业了解和运用政策的角度,对现有的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四个自贸试验区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进行深度梳理,进而从便利企业贸易投资的角度,探讨下一步自贸区跨境人民币政策可创新发展的方向。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跨国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是指跨国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属于企业集团内部的经营性融资活动。其中跨国公司是指以资本为联结纽带的企业群。跨国公司总部可以指定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实际经营或投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员企业,包括财务公司,作为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主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