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

解读中巴合作新契机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13期 作者:田文静 刘志陟 张琛 编辑:丁小珊
巴基斯坦《2015年发电政策》整合了该国原有电力政策的优势,并做了更积极的调整。中国投资者应及时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优化投资路径和结构,以更好地实现自身效益。

2015年4月,巴基斯坦政府公布了《2015年发电政策》(《Power Generation Policy 2015》,下称《新政策》),意味着此前在巴基斯坦电力投资舞台上实行了13年的电力政策(《Policy For Power Generation Projects Year 2002》,下称“2002版政策”)将淡出历史舞台。

目前,《新政策》出台已一年,且有力支持了中巴经济走廊项下电站项目的开发。为了让企业更明确不同版本政策的关键点、及时把握电力领域的机遇,本文将在梳理巴基斯坦电力政策沿革的基础上,为中国企业挖掘新机遇提供一些思路。

更新适用范围

2002年,巴基斯坦政府制定并发布的2002版政策,广泛适用于私人投资、公共投资、公私合营投资的巴基斯坦电站项目。为进一步吸引对可再生能源/新能源领域的投资,2006年,巴基斯坦政府又制订并发布了适用于光伏电站、风电站、甘蔗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2006年替代能源发电政策》,对投资者开发替代能源电站项目的方式、电价确定、融资和财务优惠措施、政府担保等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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