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

“营改增”全面扩容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7期 作者:何坤明 沈瑛华 编辑:王亚亚
企业为配套营改增落地实施,需要对其产品定价、法律合同、业务流程乃至经营模式进行全方位的更新。这不仅仅是税务方面的改革,更是涉及企业经营的全面改革。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负担只减不增。此前,我国已先后对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邮政业、铁路运输业以及电信业实施了增值税改革。该政策的发布意味着增值税将全面替代营业税,已在我国施行了二十余年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

一旦全面实施营改增,各行业的主要税率均会出现较大变化:金融保险业将由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房地产和建筑业将分别由5%和3%的营业税改为11%的增值税;酒店、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将由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从税收改革角度来看,这些行业的税收改革将会为中国迎来统一的增值税税制,中国已将货物和服务全部纳入到增值税征税范围。全面实施营改增对于中国来说是积极的、具有重大意义的税制进步。

全面实施营改增的重大意义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从制造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转变,增值税改革是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原有的营业税体制下,就营业额全额征收营业税,造成了重复征税、税制效率低下等问题。相比之下,增值税是针对货物、劳务及服务中的“增值部分”而非营业额全额征税,最终只对最终消费者产生影响。相较营业税体制,增值税体制更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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