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探讨

离岸存款准备金制度:从欧洲美元到CNH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7期 作者:巴晴 编辑:孙艳芳
离岸人民币政策实施框架与离岸美元基本一致。在现有的清算格局下,实施离岸人民币准备金政策在控制人民币回流及对在岸市场的影响方面可以取得较好效果。

为了抑制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的顺周期行为,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1月决定对离岸金融机构在境内存放的人民币存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根据政策规定,征收存款准备金的账户包括:(1)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存放境内代理行的人民币存款;(2)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具体指中国银行〔香港〕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和珠海市中心支行清算账户的人民币存款;(3)其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存放在境内母行清算账户的人民币存款。

本文在回顾离岸美元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发展历程、政策效果并总结其经验的基础上,将其与此次推出的离岸人民币CNH准备金政策进行了对比。结果表明,离岸人民币政策实施框架与离岸美元基本一致。在现有的清算格局下,离岸人民币准备金政策在控制人民币回流及对在岸市场的影响方面,可以取得较好效果。

离岸美元存准制度回顾

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80年代,诸多重大政治经济事件成为欧洲美元市场兴起的重要推手:20世纪50年代末,前苏联获得了大量美元收入,为避免被美国政府冻结资产,遂将其存入欧洲银行,“欧洲美元”市场由此诞生;上世纪60年代,美国出现巨额国际收支逆差,持有大量美元顺差的国家,直接或间接通过本国商业银行或国际金融机构将美元收入投放到欧洲市场,为欧洲美元市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资金来源;上世纪70年代中期,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大幅度提高,石油输出国组织积累的大量石油美元大量存放于欧洲市场,欧洲美元市场迎来飞速增长阶段。此后,随着美国、西欧、日本等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为扩张其全球性业务纷纷进入欧洲美元市场,欧洲美元市场逐步发展为交易量最大、地区跨度最广的国际信贷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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