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观察
受益所有人制度安排“三大支柱”:从国际标准到中国实践
来源:
《中国外汇》2025年第14期
作者:
编辑:韩英彤
我国应以贯彻落实新《反洗钱法》为契机,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并推动落地,不断提升受益所有人制度安排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新《反洗钱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受益所有人”的概念,也系统构建了确保受益所有人透明度的“三大支柱”。笔者围绕受益所有人概念的源起和发展、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对受益所有人的要求、受益所有人制度“三大支柱”,对我国受益所有人制度安排进行了全面、系统阐释,以期帮助有关人士正确理解和执行受益所有人工作要求。
“受益所有人”概念的源起和发展
“受益所有权”(Beneficial Ownership)的概念用语源于近代信托制度,信托财产所有权和受益权相分离、法定权利主体和实际利益主体相分离,发展出了“受益所有权”概念,与之相对应产生了“受益所有人”(Beneficial Owner)概念,即拥有受益所有权的特定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