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争议处理及风险防范

由涉外保函欺诈纠纷案引发的思考

来源: 《中国外汇》2024年第10期 作者:武春蓉 范璐 常云博 编辑:韩英彤
商业银行在提供涉共建“一带一路”跨境金融服务时应重视业务背景审查,做好保函条款技术审核,避免发生涉外保函欺诈纠纷。

2023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四批共12个涉共建“一带一路”的典型案例,其中两个案例涉及涉外独立保函。案件判决围绕受益人所提出的付款请求是否构成独立保函欺诈、反担保预付款保函是否生效、转开行是否善意付款等争议焦点深入分析并进行裁定,强调了保函的独立性及单据性,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共建“一带一路”保函业务如何应对涉外保函项下欺诈性索赔、如何防范作为反担保行或转开行办理复杂涉外担保业务时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具有一定启示意义。笔者拟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探讨银行如何在涉外保函欺诈纠纷中应用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保护自身权益,以期对实务操作有所借鉴。

 

案情介绍

案例1:山东电建、能源公司反担保函欺诈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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