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视界
对独立预付款保函生效条款的风险防范
来源:
《中国外汇》2024年第8期
作者:
编辑:韩英彤
面对实体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不确定性,独立预付款保函当事各方应重视保函条款的设计及后期管理,以促进交易进行,保障资金安全,防范金融风险,避免陷入纠纷。
在国际工程和贸易活动中,买方或业主往往更为强势,在合同中明确要求保函应为“先付款、后争议”的独立保函(见索即付保函)。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后,国内商事活动采用独立保函的比例也日趋上升。作为独立保函的一种,预付款保函承担合同买方或业主向卖方或承包方提供预付款项的担保要求,在国内外大型工程建设、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等商事活动中被普遍运用。预付款保函金额往往与合同中规定的预付款比例一致,在不同的合同背景下,该比例存在着巨大差异,从合同金额的10%到100%不等。根据已公开的裁判文书信息,在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及独立保函纠纷案件中,预付款保函为仅次于履约保函的第二大保函类型,多笔案件的争议焦点与保函的生效条件有关。因此,笔者将针对独立预付款保函的生效条款进行分析。
常见的预付款保函生效条件
预付款保函的担保目的是为确保申请人按合同约定使用或偿还其收到的预付货款或工程款项。因此,受益人已向申请人预付款项,是其有权在预付款保函项下索赔及获得赔付的合理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