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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抓RCEP实施机遇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来源: 《中国外汇》2023年第8期 作者:夏融冰 编辑:白琳
人民币在RCEP区域使用已初具规模,支付货币功能、投融资货币功能逐步深化,计价货币功能增强,未来可借RCEP经贸合作深化之机,进一步培育境内外主体人民币使用习惯,充分释放人民币区域使用潜力。

2023年1月,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外经贸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继2020年人民银行、商务部、外汇局等六部门联合发文优化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措施之后,有关部门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人民币跨境使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通知》提出,“支持我与周边国家(地区)、RCEP区域内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

截至2023年2月末,《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已获15个成员国全部批准。各成员国在货物、服务、投资等领域均做出高水平开放承诺,在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等方面逐步实现规则统一,为本地区构建起包容、稳定、有预见性的经贸规则框架,将有力提升成员国间政治互信,密切区域内贸易投资往来,促进区域内经济要素自由流动,推动区域生产网络深度一体化发展。这些重大利好都将给与经贸活动密切相关的贸易结算、投融资货币带来深刻调整,并为人民币跨境使用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RCEP区域内人民币跨境使用潜力较大

自2009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人民币跨境使用在市场需求驱动、金融基础设施完善和金融开放程度提升等多重积极因素作用下得以稳步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已逐步实现从经常项目到资本项目,从贸易投资到金融交易,从银行、企业到个人的多元业务拓展。2022年,我国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已达7.92万亿元,同比增长37.3%;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6.76万亿元,同比增长16.6%。根据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数据,人民币为全球第五大支付结算货币、第三大贸易融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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