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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保险保障功能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 《中国外汇》2022年第22期 作者:郝演苏 编辑:白琳
保险业要抓牢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拓展保险业发展的新天地,切实发挥金融保险民生保障安全网、经济运行减震器、社会发展稳定器的功能,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过去十年,我国保险业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保险保障体系,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指明了未来方向。保险业作为民生保障安全网、经济运行减震器和社会发展稳定器,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息息相关,要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社会保障服务能力的战略高度出发,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扩大保险覆盖面 提高风险保障能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过去十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与保险业共进,保险、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的巨大发展,让人民群众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不断提升。目前,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逐渐完善,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并驾齐驱,各类保险保障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更好地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差异化保险需求;“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提高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统筹层次;我国大规模的老年人群体“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匹配人均预期寿命增长、适应劳动力结构变化等问题,对我国经济社会的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包括个人养老金在内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我国的既定方针。此前,我国已经通过推进延税型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产品、养老目标基金等业务试点的方式开展了个人养老金探索。保险行业特点是长期负债经营,可发挥风险保障的功能优势,开发更多的活到老、领到老的具有长寿风险兜底功能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通过长期终身保障等方式,帮助参保人合理安排养老金收入,有效实现资金安全性、收益性、长期性管理要求。在产品供给方面,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品在功能性上应充分体现养老属性,在领取阶段对客户领取年龄、周期等各方面提供便利,实现与预期生命周期等长的养老现金流匹配,真正通过时间价值来实现养老资金稳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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