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视界

融资租赁背景下保函实务要点

来源: 《中国外汇》2022年第18期 作者:陈天涵 编辑:韩英彤
由于融资租赁保函的风险相对较大,银行应严格把控保函申请人(承租人)信用准入标准,审查其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及融资款用途,并足额落实保证金,以覆盖相关风险。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融资租赁业务在我国逐渐兴起,如今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由于其集融资与融物于一身,具有手续简便、可提高企业资金利用率、融资成本低等特点,能有效解决企业融资困难或设备资金占用量大的问题,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发展的背后,风险也如影随形,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保函应运而生。本文中提到的融资租赁保函主要指由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独立性融资租赁保函。在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该类保函通常担保承租人定期偿还租金的义务。无论承租人财务及经营状况如何,一旦承租人未能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按时如数支付租金,通过该类保函可以有效保证出租人可以直接向银行索赔,要求银行承担独立担保项下的付款责任。

融资租赁背景下保函案例

在融资租赁背景下,由于引入了出租人与承租人、买方与卖方两组不同的合同关系,在开立保函时相关方要仔细阅读合同,对于不能明显看出来是融资租赁的合同,要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来判断其交易实质,而不能仅看合同名称。与此同时,还要厘清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合同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履约对象。以下将从实际案例入手,分析融资租赁背景下开立保函需要注意的事项。

案例1:承租人A公司与出租人B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B公司从A公司处购买一台发动机并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将发动机出租给A公司,约定A公司在租金支付日根据等额年金法支付给B公司租金。租赁期满后,A公司将支付B公司回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未付的金额,以回购发动机,并取得发动机的所有权(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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