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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助御亚洲金融危机冲击

来源: 《中国外汇》2022年第18期 作者:温建东 编辑:韩英彤
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由于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兼顾了鼓励企业正当经营和规范外汇收支行为,并在国家层面采取了一揽子配套措施,我国在维护人民币汇率稳定的同时,外贸出口在不利的条件下仍保持了增长。

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中期,东亚和东南亚经济快速发展,前有“四小龙”,后有“四小虎”。不料,1997年7月2日,泰国政府放弃固定汇率制,泰铢大幅贬值,引发东南亚、韩国各类市场的连锁反应,货币贬值、股市暴跌、企业纷纷破产。危机甚至波及俄罗斯和世界其他地区,严重冲击国际金融市场和世界经济。危机期间,中国政府宣布人民币不贬值,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稳定宏观经济,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冲击。本文重点回顾总结我国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和人民币不贬值的得失。

我国采取的外汇管理政策措施

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国内外出现人民币贬值的心理预期,一些外贸公司以多重手段逃套汇、非法骗购外汇资金日益猖獗,外汇黑市重新活跃。为此,外汇局与有关部门一道,多管齐下,整顿外汇市场和金融秩序。

首先,加强贸易真实性监管,完善进出口收付汇核销。一是坚持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原则,维护1996年我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的改革成果。二是规范经常项目外汇收支行为,完善经常项目汇兑的监管。对不同金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支采取不同管理方式,明确了外汇局、外汇指定银行真实性审核的金额划分以及审核程序。三是严格对个人和非贸易外汇收支管理,防止非法资本通过个人和非贸易渠道流出、流入,阻塞管理漏洞。加强外汇账户开立和使用监管。四是着重加强进口付汇核销的事后监管。要求银行在办理10万美元以上的进口货到付款业务的售汇、付汇时,事先通过邮政快递向海关进行二次核查,确认报关单的真实性后即可办理对外支付。在出现不法分子假造报关单核查结果之后,我国很快开通了海关、银行、外汇局之间的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极大压缩了核对时间,防止了外汇流失。五是将出口收汇核销工作重点转移到建立出口收汇考核制度,鼓励企业足额收汇,并对历年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1998年我国出口总额为1838亿美元,出口核销1814.4亿美元,出口收汇1445.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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