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与研究

欧洲金融稳定基金的运作

来源: 《中国外汇》2022年第7期 作者:杨畅 编辑:孙艳芳
欧洲金融稳定基金通过发行以欧元计价债券筹集资金的方式,对被救助国发放贷款,以及进行一、二级市场干预等救助措施。其对防范欧债危机的传染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显著缓解了成员国的融资压力,降低了债务违约的风险。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笔者认为这是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工具。在经济相对偏弱背景下,长期累积的金融风险,往往容易暴露。因此,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能够利用市场化、法制化方式,更加妥善处理金融风险,特别是防范金融风险的跨领域传染。能够与之对标的机构,或为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其运作方式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欧洲金融稳定基金的源起

设立原因

2009年底希腊出现债务危机,在经历了危机初期的不救援与对希腊的第一轮援助后,欧债危机未能得到缓解,欧洲银行机构出现流动性危机。欧央行应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责,为陷入困境的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但欧央行自成立起,就被设计为不具备最后贷款人职能的中央银行。《欧洲联盟运行条约》(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TFEU)第127条款明确规定了欧元体系内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是维持价格稳定,第123条款还明确规定了欧央行不准救助成员国,不能直接购买成员国政府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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