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春意暖珠江:推动南沙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来源: 《中国外汇》2022年第7期 作者:苏赟 编辑:章蔓菁
围绕“三区一中心”发展定位,近年来南沙外汇管理改革在开放创新、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探索“最优解”,而高水平开放试点的推出将为南沙金融开放创新提供新的助力。

广州南沙立足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定位,肩负建设粤港澳合作重大平台的历史责任。推动南沙高水平开放,做大做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对于引领带动粤港澳大湾区迸发高质量发展动能,推动广东改革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下称“广东省分局”)积极推动南沙在金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2022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外汇局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下称“南沙新区片区”)等4个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为南沙、广东自贸试验区乃至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

立足发展定位 激发创新活力

南沙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珠江出海口,距离香港38海里、澳门41海里,是大湾区“半小时交通圈”的原点。南沙新区的战略定位是充分发挥多重战略叠加优势,高标准建设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和承载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三区一中心)。2012年和2014年,南沙先后获批成为国家新区和自贸试验区。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5〕18号),明确南沙新区片区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国发〔2018〕13号),提出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赋予南沙新区建设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的历史使命,要求携手港澳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创新发展示范区、金融服务重要平台和优质生活圈。

依托区位和政策优势,近年来南沙新区经济获得快速发展。2021年,南沙新区地区生产总值2132亿元,同比增长9.6%;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402亿元,同比增长11.2%;新设企业8万家,同比增长65%;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26个(累计引进投资项目223个);进出口总值2600亿元,同比增长14.7%;合同利用外资412亿元,同比增长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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