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论坛

加快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合作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3-4期 作者:宋军 编辑:靖立坤
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合作,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原则,确保金融开放速度与监管能力提升相匹配;要坚持市场化原则,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这一本源要求;要坚持本外币协调联动原则,确保形成政策合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这给金融业深化改革,尤其是推进对外开放合作,提出了艰巨而紧迫的任务。东盟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地区,也是中国加强区域金融合作的重要伙伴。在“一带一路”建设发展以及亚太区域合作新的航向下,金融部门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全球化的新变局,依托中国与东盟的区位特点和经贸优势,探索突破制约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合作,注入新的内涵和强大动力,有效服务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加快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合作,是新发展格局下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需要加快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合作

2020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开幕式上的致辞中指出,中国-东盟关系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动例证,希望双方继续提升战略互信,打造更高水平的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提升经贸合作,畅通贸易、促进投资,相互开放市场,推动双方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加快地区经济全面复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东盟关系发展的新定位,为金融监管部门推进金融领域改革指明了方向、厘清了思路、提供了根本原则。

本文是付费内容,请先 登录数字阅读账户订阅数字杂志
数字杂志阅读
您尚未登陆
登陆 注册
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