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策划
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的金融政策要点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13期
作者:
编辑:孙艳芳
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的金融政策框架有四个要点:高水平开放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的资金流动;开放金融服务业;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构筑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正式启动,也标志着中国经济对外开放进程中树立起一个新的里程牌。《总体方案》阐明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主要内容、时间表和路线图。简言之,通过进口零关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跨境资本自由流动、人员自由进出等一系列放松管制举措的逐步实施,在未来30年时间里,分阶段、分步骤地将海南省打造成一个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的自由贸易港。
在《总体方案》的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阐明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金融政策设计与推进的原则,即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定位于服务跨境贸易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以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同时,说明了金融政策总体框架内容的四个基本方面:即高水平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开放,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的资金流动;金融服务业的开放;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这些原则和内容,是理解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金融政策的关键。
要点一:高水平开放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的资金流动
自1996年12月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之时起,中国就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而在实务操作中,基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各国实施经常项目收付真实性审核的认可,我国商业银行通常会将该审核前置。根据《总体方案》,为了给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资金汇兑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服务,商业银行所进行的真实性审核,将全面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另外,根据《总体方案》,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针对包括离岸贸易、转口贸易等新的跨境贸易形态的跨境收支管理政策,努力营造便利跨国公司全球结算中心运行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