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资

财务公司助力集团司库建设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10期 作者:解洪波 宋罹黎 编辑:王亚亚
基于特有的金融属性,财务公司可在集团司库规划和建设中,立足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优质财务管理服务,主动牵头并推进集团司库建设。

近些年,很多大型企业集团都开始启动司库建设。所谓企业司库,是指企业集团以金融资源管理组织为主体,以信息系统为管理平台,围绕金融资源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企业司库在中国发展多年,其内涵不断丰富,管理模式也不断创新,有现金池模式、支付工厂模式、共享服务中心模式,还有全球财资中心模式等等。财务公司因其特殊身份,既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又是企业集团内成员单位,所以在企业集团司库建设发展中具有重大作用。

当前,多数国内财务公司承担了国际通行的司库管理的目标任务,其功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具有明显的司库特征,具备“现金池”“支付/归集工厂”“共享服务中心”等资金管理服务功能,是企业集团实现司库管理目标的最佳平台。2006年修订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也明确了财务公司的市场定位,即“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财务公司协会的数据,截至2019年4月,我国财务公司法人机构数量已达258家。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型企业集团若启动司库建设,财务公司可借助自身优势,做好助力,发挥更大价值。

司库架构“4+1”模式

一般而言,司库总体架构为“4+1”模式,由司库管理“4”层架构以及“1”家内部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构成。司库“4”层架构分别为:资源运行层、资源配置层、资源效能层以及风险分析层。所谓资源运行层,主要是对集团及成员单位各类与金融资源相关的资金活动进行管理,如现金流管理、票据管理、全球账户管理等等。在各类不同形态的资金活动过程中,司库还需与企业集团内部的管理系统ERP、财务共享平台以及外部监管机构如人民银行、外汇局、国资委等监管机构进行直连,以保证业务在高效、有序开展的同时,符合监管合规的要求(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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