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专题

构建贸易信贷现场核查体系

来源: 《中国外汇》2019年第5期 作者:孙林 编辑:靖立坤
为应对复杂的申报差异情况,提高数据申报的准确性,可以通过设计有效的现场核查方法,引导申报主体从改正错误向预防错误转变。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核查制度》(汇发〔2018〕13号)的要求,国际收支统计现场核查工作涵盖了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贸易信贷统计调查、银行结售汇统计、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等内容。其中,作为外汇统计“三纵三横”的重要支柱,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数据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国际收支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目前,这三类业务对应的国际收支涉外收付款统计系统、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系统、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系统在申报环节完善了申报自查功能,在核查环节开发了非现场核查模块;同时,各类申报业务非现场核查方法、核查内容及流程也已相对完善,可充分保障申报数据表面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在此情况下,核查工作的难点将转向现场核查。笔者立足于现场核查经验,从现场核查总体方向、主要指标、关键环节、工作创新等四个方面,探讨如何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做好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进一步利用现场核查保障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把好现场核查的总方向

贯彻完整性核查要求

2018年发布的《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业务指引》(汇综发〔2018〕68号)对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中的申报要点和难点进行了解读,进一步规范了填报数据和会计数据一般对应原则、具体业务和特殊行业填报方法。特别是指明了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应按照“谁进行贸易收付款,谁申报”原则填报,同时明确了货物是否进出特殊监管区与是否纳入统计制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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