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加强银行对业务真实性的审核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9期 作者:张爱玲 编辑:李淑玲

近年来,外汇局加大了资本项目、服务贸易等方面的外汇管理政策的改革力度,极大地便利了企业外汇业务的开展。但这也给外汇局的监管和银行的业务审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银行一方面要吃透外汇局政策法规的意图和要求,另一方面还要在“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原则指导下服务客户,满足客户结算便捷、降低成本的要求,给客户以最大的便利。于是,在日常办理业务过程中,银行有可能对客户提供虚假材料、构建虚假交易背景的问题疏于审核。在外汇局服务、监管并重的管理模式下,简政放权后加强银行对业务真实性的审核变得尤为重要。

货物贸易项目下

情形1:货权出让方非款项受让方。如境内C公司与境外A公司发生了货物进出口贸易,但该款项却被支付给境外B公司。引发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A、B两家公司为母子公司,母公司为省去资金归集步骤,直接要求采购方支付货款给总公司。二是A、B两公司为债权债务关系人,A公司亏欠B公司款项,通过C与B公司的贸易结算来抵消相关债权债务关系。

情形2:违规用外币结算未经关货物贸易。具体常见为:两家境内区外企业间发生的非进出口贸易以外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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