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专题

试点外债宏观审慎管理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1期 本刊记者:靖立坤

宏观审慎是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前提。

2015年2月,外汇局批准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江苏张家港保税港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以企业外债比例自律为主要方式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这一政策的出台,改变了我国过去以审批制对企业外债额度进行严格管控的外债管理模式,标志着我国外债管理由行政审批向比例自律迈出了关键一步,也意味着人民币资本项下的开放,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试点政策的突出亮点,是通过实施外债比例自律,统一了中、外资企业外债管理方式。试点政策出台前,对中、外资企业的外债实行分类管理:境内中资企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获得外债指标后才能借用外债,而外资企业则可在商务部门确定的“投注差”内自行借用外债。而本次的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则对中、外资企业统一按照净资产的一定倍数进行外债余额控制。具体来讲,注册地在试点区域内的非金融企业,外债余额不超过其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倍;参与试点的中资企业,其全部负债不超过其总资产的75%。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区外现行的外债管理规定,意义重大。外债宏观审慎试点解决的另外一个问题,是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郭松表示,开展外债宏观审慎试点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创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拉平中外资企业在这个领域的待遇;同时,也是尽可能来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对于中资企业而言,试点政策的出台是一项极大的利好。某中资企业负责人表示,试点政策打破了中资企业境外直接融资的壁垒,让中资企业享受到了外资企业一样的待遇;而允许中资企业借用的外债结汇,对于原材料采购和成品销售都在国内的企业来讲,无疑又解决了外币融资进来以后,企业对人民币资金需求的难题。而“最关键的一点,是在试点政策框架下,可以融到低成本的资金,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这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试点政策实施细则出台后,该企业积极参与,已经通过境内两家银行的海外分行借到了两笔外债共计252万美元,初步估算节约财务成本30万元,切实享受到了试点政策带来的实惠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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