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对银行展业三原则的思考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1期 作者:外汇局大连市分局、浦发银行大连分行课题组 编辑:丁小珊

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加大外汇管理改革力度,提出了“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银行展业三原则”,要求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对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查并承担责任。展业三原则概念的迅速升温是新形势下我国外汇管理改革和创新的需要,也是国家机关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等改革在外汇管理领域的体现,更是银行自身防范风险的需求。这为展业三原则在外汇监管领域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理论基础。作为新兴的外汇监管模式,展业三原则的推进和落实需要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为其提供法律基础,以保障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夯实展业三原则的理论基础

首先,符合国家外汇监管工作的核心目标。《外汇管理条例》第一条即明确指出,“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目的也与此相同。银行展业三原则的核心可以理解成充分发挥银行的尽职审查功能,以防范虚假贸易,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和金融稳定。这与国家外汇监管工作的核心目标完全一致。

其次,契合我国外汇管理改革与创新的时代需要。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速,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全球经济活动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加上“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推出,国际贸易必将进入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期。这就要求国家必须改革外汇管理方式,实现既能保证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又能充分发掘市场潜能、促进国际贸易持续繁荣的双重目的。银行展业三原则在规定了银行对客户及贸易真实性具有审查义务的同时,也赋予了银行更大的自主权,促使银行在法定框架下提高产品创新能力和风险把控能力,促进国际贸易与外汇业务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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