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释疑 | 资本金结汇相关问题解答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1期 作者:牛轶 邰丽杰 编辑:靖立坤 操作 Q:资本金结汇是否还需要审核验资报告? A:不需要。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含跨境现汇和人民币)出资的,由开户银行在收到相关资本金款项后直接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登记后的资本金即可使用(含结汇)。 Q: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100%,是必须100%,还是最高100%?可以分次意愿结汇吗?选择意愿结汇后还可以再选择支付结汇吗?本文是付费内容,请先 登录数字阅读账户 或 订阅数字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