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贸易》2017年第4期

总第24期 2017年12月01日出版

中心话题 Central Topic
论衡 Views
  • “一带一路”贸易与投资话语权的探索

    [张建平 岳鑫]

    在“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应注重在对外贸易投资领域发挥带头作用,通过明确发展战略、创造性地设立制度与规则、创新合作方式等渠道,树立中国在“一带一路”贸易投资方面的领导力,把握大国应有的话语权。

  • 自由与监管的轮回

    [李奇霖]

    金融创新与金融危机永远是金融监管最好的老师,每一次金融自由化后伴随而来的都是监管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财资 Treasury
  • 起底现金池税务管控

    [范臻]

    通过设立内部清算户进行净额归集,轧差现金池可有效减少集团委托贷款规模及利息收入,进而减轻现金池的主要税收负担。

  • 展望供应链金融3.0

    [宋华]

    随着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的逐步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形式逐渐脱离以核心龙头企业为主导,而转向以专业化的平台为中心。

  • 科技助力供应链金融

    [唐时达 雷鸣 ]

    下一步金融机构可通过对区块链、“物联网+”平台以及数据质押等多项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继续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水平。

  • 探索上海自贸区财资管理中心建设之路

    [卢回]

    随着深入改革及发展区域总部经济战略的实施,上海自贸区正在通过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政策,吸引大量跨国企业设立区域财资管理中心,以打通中国境内外资金流动性管理渠道。

  • 解码央行质押登记新规

    [叶家平 ]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针对当前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面临的一些新问题,进行了回应、补充和完善,对于保障交易安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贸易融资 Trade Financing
  • 供应链融资的层次与发展

    [王桂杰]

    供应链融资由交易融资、实体融资和平台融资三个层次构成,当前,应避免业务发展的不均衡状态,实现普惠金融、稳健发展。

  • 融资拒付案引发的思考

    [江齐]

    由于N银行的善意议付行身份,受益人虽然涉嫌欺诈,但根据欺诈例外的例外原则,开证行也不得对不知情的善意第三方止付。

  • 贸易融资的渊源、借鉴与发展

    [仲昕]

    贸易融资作为一种灵巧、高效的工具,一定会对商业模式的变化做出积极的回应。如何在贸易中技巧性运用贸易融资产品,值得认真研究。

贸易金融 Financial Study
跨境人民币 Cross-border RMB Settlement
  • 跨境人民币对外直投多点开花

    [余佳徽]

    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向纵深发展,对外直投必然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 跨境人民币业务新破局

    [王志毅]

    十九大之后,跨境人民币必将在新的经营格局中大有作为,商业银行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为企业提供更完善的金融服务。

结算 Settlements
  • “第三方发运人”之惑

    [胡捷]

    开证和审单时对惯例规则进行一些合理和适当的延伸理解是可行而且必要的,但是不恰当的“推广解释”乃至“拼接定义”则应谨慎。

  • 湖美公司与星展银行信用证纠纷案

    [李钦]

    在信用证进出口审单过程中,涉及贸易术语审核原则,只有充分理解“三化三性”,才能正确理解国际标准银行实务的审单标准。

  • 区块链技术下未来国内信用证的演变 免费

    [仲夏]

    国内信用证作为银行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的重要工具,将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引入而不断成熟和完善,同时也因区块链技术的扩展而融合在新的国内贸易大体系中,实现自身的升华。

  • 可以开立要求副本提单的信用证吗?

    [宋昌纯 译>周晋]

    当副本提单出现时,就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真正的交易已经发生了。当事人在信用证交易中使用副本提单已经违背了信用证设计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