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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信用证来单承兑后货物纠纷应对

来源: 《中国外汇》2024年第13期 作者:梁白鹭 编辑:白琳
开证行承兑后如遇基础交易纠纷,首要原则是遵守信用证规则和国际惯例,秉持中立态度,维护自身权益与声誉。

进口信用证来单承兑后,如因基础交易纠纷导致申请人拒绝或延迟付款,开证行将陷入极为被动的境地。若纠纷无法得到尽快妥善处理,开证行、申请人、指定银行和受益人等当事方将可能陷入长期诉讼。为使纠纷得以及时、顺利解决,除了基础交易双方应积极协商外,开证行的应对方法和处理能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按照一则实务案例的处理时序,详细阐述开证行承兑后遭遇基础交易纠纷时的应对之举。

 

阶段一:承兑之后 付款延期

开证行M银行于2023年6月16日开立一笔信用证,金额76.8万欧元,用于进口脱盐乳清粉,付款期限是装运日后60天,指定行为某国际知名银行B银行爱尔兰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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