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

金融外汇共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福建探索

来源: 《中国外汇》2023年第10期 作者:张庆昉 编辑:韩英彤
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大力支持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在金融领域围绕金融产品创新、经贸往来互动、产业深度对接等方面推动深化福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大倡议,坚持以“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汇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智慧、资源和力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凝聚智慧、凝聚资源、凝聚力量。福建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和发祥地,是太平洋西岸航线南北通衢的必经之地,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海外华侨资源遍及世界各地,民营经济发达、海洋经济基础良好,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10周年,外汇局福建省分局(以下简称“福建省分局”)大力支持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秉承和弘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充分发挥福建多区叠加的政策优势,在金融外汇领域围绕金融产品创新、经贸往来互动、产业深度对接等方面推动深化福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助力打造经贸合作发展前沿平台和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域,积极为实现共同繁荣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力量。

同心共荣促进贸易融合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推动我国与相关国家建立更加紧密的经贸联系。近五年福建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规模和占比逐年攀升,由2018年的799.8亿美元增至2022年的1460.6亿美元,增长近一倍,占全省进出口比重由42.7%上升至49.1%。福建省分局结合区域贸易规模发展和结构性变化,进一步探索满足日趋多元的贸易业态与方式,搭建与之配套的跨境贸易结算和金融服务供给体系。

激发货物贸易发展新动能。优先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的优质企业纳入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推动业务办理精简化、电子化、个性化,以更加安全、高效、便捷的经常项目资金结算助推贸易持续畅通。截至2023年3月末,福建省227家贸易便利化试点企业中的114家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发生贸易往来,累计办理便利化试点业务3.11万笔、金额258.92亿美元。紧跟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趋势,秉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在全国首创“信用保险+市场采购”业务模式,持续优化升级石狮服装城、晋江国际鞋纺城市场采购联网平台,推进跨境电商凭电子交易信息办理外汇结算,引导银行“量体裁衣”开拓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以高质量的政策供给和外汇服务促进市场活力充分释放。2022年,福建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市场采购出口占总量超八成,跨境电商出口和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收支占比超五成,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各类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均取得实质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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