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

以高水平开放助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来源: 《中国外汇》2023年第10期 作者: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课题组 编辑:王亚亚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外汇局将继续提高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程度、提升外汇管理与服务水平,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对外投资活动,促进“一带一路”共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外汇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断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为境内机构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坚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抑制非理性境外投资行为,防范违法违规资金借道流出,保证境外直接投资成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清洁”通道。

以简政放权为抓手  不断提高跨境投资便利化水平

一是持续巩固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简政放权的改革成果,促进“一带一路”沿线投资便利化。2015年2月,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将对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交由银行办理。境内机构开展包括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内的对外投资,可直接到银行办理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手续和账户开立、购付汇业务,大幅提升了“一带一路”沿线投资便利化。

二是实施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意愿结汇改革,便利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2016年6月,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外汇资本金等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管理,企业可自由选择结汇时机,该政策便利了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内的境外企业来华开展境内股权投资和其他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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