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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创新 助力对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 《中国外汇》2022年第19期 作者:刘斌 编辑:章蔓菁
以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为根本出发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在改革深度、管理温度、支持力度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体制,贸易大国地位不断巩固,外贸高质量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推动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和贸易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制度创新和科学治理为抓手,以服务实体和便利民生为着力点,统筹发展与安全,为支持对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构建新框架,推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更有深度

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是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的根本出发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外部需求减弱,扰动因素增加的复杂形势下,我国对外贸易稳步高质量发展。2021年,我国继续稳居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的地位,全年货物贸易总额达到6.05万亿美元,占世界货物贸易总额的比重达13.51%,对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货物贸易出口比重达29.08%,对推动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支持涉外经济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量,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工作以制度创新和科学治理为抓手,纵深推进改革,不断完善管理框架,全面服务扩大开放新格局。

深化改革,构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新框架。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蓬勃发展,“逐笔核销、事前备案”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已不能满足更高水平便利及更高质量发展的需要。2012年8月,外汇局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取消了进出口逐笔核销制度,确立了以“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的管理新框架。95%以上的守法合规企业受惠得益,业务办理时效提升75%以上,人力投入减少30%,企业往返外汇局、银行间的“脚底成本”大幅降低,资金周转效率明显提升。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探索便利化与风险监管的有效平衡,实现了对跨境收支的均衡管理。

科学管理,统筹推进促便利与防风险。在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复杂严峻的形势下,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坚持底线思维,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通过分类管理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外汇局对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企业实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管理,截至目前,全国货物贸易名录登记企业超过100万家。同时,根据监测核查结果,结合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名录内企业分为A、B、C三类,对A类企业实施便利化管理措施,对B、C类企业进行重点审慎监管。二是通过精准监管守住风险底线。以“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为导向,构建“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的风险防范机制,从总量、主体、结构、业态等多维度跟踪研判,精准识别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和可疑主体。不断升级完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货物贸易监管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三是通过联合监管优化外贸环境。相继与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签署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通过跨部门联合信用监管,培养诚信经营、依法合规的市场主体,加大对违规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营造公平、高效、法治、透明的市场环境,为我国开放型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顺应新形势,推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与服务更具温度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工作始终践行满足市场主体需求的初心使命,在政策支持上做“加法”,在业务流程上做“减法”,为市场主体从事对外贸易活动“降成本、增绩效”。

正向激励,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走向高水平便利。随着银行和企业依法合规意识以及内部管理能力的显著提升,为进一步增强对合规诚信银行和企业的正向激励,2019年1月,外汇局主动响应市场诉求,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和浙江实施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优质企业在货物贸易单证审核、特殊退汇等方面享受更多便利,贸易外汇结算实现“秒申请、分钟办”。三年来,便利化政策适用主体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逐步构建起“企业分类”“银行分级”的信用约束和激励机制。在“企业越诚信,手续越便利”“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的正向激励下,市场主体内生合规意识和合规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22年7月,便利化政策已扩大到全国范围,惠及企业4041家,涉及业务133万笔、8291亿美元。

科技赋能,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随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的持续深入,电子化、标准化、精细化的服务手段,成为新形势下促进改革提质增效的现实需求和重要保障。外汇局积极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的要求,让企业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电子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便利企业外汇业务线上办理。简化名录登记业务材料和办理流程,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外汇局数字外管平台,便利市场主体在线获取电子营业执照,允许企业名录登记全流程“网上办”。实现企业贸易外汇业务报告在线办理,取消企业辅导期业务报告的要求,降低企业“脚底成本”。二是提升银行贸易外汇业务办理电子化程度。鼓励银行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提升跨境结算效率。通过“信用中国”“单一窗口”和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等多渠道与银行共享企业分类等信用信息,向银行开放进口报关信息,丰富银行真实性审核手段。

保障有力,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面对疫情期间市场主体外汇收付的急迫需求,迅速开辟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对防疫物资的进出口收付汇业务,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免于办理名录登记手续,保障防疫物资与资金的及时到位。抢抓疫情防控转向复工复产的时间窗口,取消小额特殊退汇业务登记、放宽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条件、简化业务单证审核签注手续、取消企业成立年限等审核电子单证准入条件,帮助企业减手续、降成本,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激发新动能,推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支持外贸转型升级更显力度

在全球贸易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国际贸易格局、贸易模式、贸易规则已发生重大变化,跨境电商、市场采购、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等新业态市场主体和交易海量增加,成为外贸发展的新动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工作积极贯彻“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秉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主动探索并适时完善管理模式和服务体系,切实服务小微主体和个人贸易发展,促进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充分释放。

服务小微,持续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我国贸易新业态呈现“小额、海量、电子化”等特点,涉及众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保市场主体和保居民就业的重要渠道。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工作紧抓资金结算这个重要环节,支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和银行为贸易新业态主体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通过科技赋能实现交易审核和资金结算的电子化服务。目前,已有22家支付机构和14家银行可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年业务量逾19亿笔。

鼓励创新,不断优化贸易新业态管理方式。贸易新业态交易模式多样、形式复杂,市场主体的业务诉求呈现出个性化、差异化、复杂化特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工作按照“服务实体、便利开放、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的原则,持续优化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和管理方式。一是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允许年度贸易收汇或付汇规模低于等值20万美元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二是优化跨境电商资金收付。企业可扣减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后差额收汇,帮助企业减少资金跨境占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境内国际寄递企业、跨境电商平台等可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商相关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助力更多国际寄递企业和电商平台“走出去”。三是完善市场采购贸易资金结算。顺应市场采购贸易“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特点,经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备案的企业和个人,可委托第三方报关出口并以自身名义办理收结汇,提高市场采购主体货款结算效率,2022年惠及中小微及个体商户约5万家。

包容审慎,大力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随着我国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需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跨境金融服务政策,便利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2021年底,在梳理总结海南、江苏等5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外汇局会同人民银行出台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支持政策,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细化银行审核与展业操作要求,在业务真实合规、风险可控等前提下,更好服务于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和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有效促进了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发展。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面对波谲云诡的国内外经济金融新形势,挑战与机遇并存;面对方兴未艾的国际贸易新业态,创新与规范并行;面对千差万别的市场主体需求,减负与提质并重。下一步,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推动货物贸易管理机制改革。统筹“促便利”与“防风险”,构建全面立体的规范发展体系,实施“交易越合规,汇兑越便利”的信用约束和分类管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优化精准滴灌的管理服务措施。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政策制定、执行及评估全过程,在解决每个市场主体急难愁盼的“诉求”中实现贸易便利化提质增效的“大目标”。紧跟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趋势,主动回应市场诉求,满足新形势下贸易发展需求。

三是密织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护网。紧跟经济金融市场趋势变化,提升监测核查精准度,提升部门间共治共享监管合力,为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系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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