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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建设十年

来源: 《中国外汇》2022年第19期 作者:韩健 编辑:孙艳芳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基础逐步夯实,统计方式改革持续深化,统计产品类型不断丰富,统计透明度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精益求精。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外汇局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夯实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基础,深化统计方式改革,丰富高质量统计数据产品,持续推进建设高水平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

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基础逐步夯实

十八大以来,我国市场主体涉外经济活动更趋活跃。为全面统计我国涉外交易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2013年,以国务院修订《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为新起点,外汇局加快建设并逐步形成了由直接申报、间接申报和专项调查三大支柱构成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由金融机构与大型非金融企业直接向外汇局申报自身涉外货物、服务、金融投资等交易情况,由涉外主体在办理业务时通过银行间接申报涉外收付款信息,辅以贸易信贷等专项调查,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向着全面统计和重点调查相结合、具体国情与国际标准相衔接、提高采集效率与减轻申报负担相兼顾的方向不断完善。

为便利申报主体理解国际收支统计制度要求,准确申报涉外交易信息,外汇局在各项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业务指引,详细阐述了申报原则、常见业务的报送方法等,将专业性强的申报制度简单化,力争做到使申报主体只需查阅一本指南即可正确申报涉外信息,提升统计申报的友好性。

国际收支统计产品类型不断丰富

十八大以来,外汇局陆续新增发布统计产品。2012年,发布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数据,展示我国金融机构“走出去”和“引进来”的一系列发展变化;2014年,发布我国国际服务贸易月度数据,展示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2015年,增加发布国际收支口径的月度货物贸易数据;2015年,开始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报送协调证券投资调查(CPIS)数据,并于2016年开始按半年发布对全球20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投资资产数据;2016年,我国正式成为国际清算银行(BIS)本地口径的国际银行统计(LBS)数据报送国,并开始发布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数据。从2012年起,外汇局于每年年初公布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发布时间表,以方便社会公众获知数据发布时间。

2022年,外汇局首次对外发布1950—1981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历史数据,扩大国际收支数据供给。目前,外汇局发布八大类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这些多维度、高质量、清晰化的数据产品,从不同角度向社会公众和国际社会展现了我国涉外经济运行情况。

为加深公众对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理解,外汇局为多项数据配发答记者问与解读文章,每季度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每半年发布一次《国际收支报告》,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数据的内涵,使公众快速了解我国国际收支形势。由此提高了数据的使用价值,让数据更好发挥生产力作用,使统计成果惠及更广大微观主体。

国际收支统计透明度持续提升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对国际收支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4年,在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九次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宣布,我国将采纳IMF的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成为少数具备条件参与该标准的发展中国家之一。2015年10月,我国正式加入SDDS,实现统计透明度“更上一层楼”。

2016年,我国响应二十国集团(G20)第一阶段数据缺口倡议,参加IMF组织的CPIS调查和BIS组织的LBS统计,完善协调直接投资调查(CDIS)和国际投资头寸表(IIP)的编制和发布。2021年,我国响应G20第二阶段数据缺口倡议,完善国际银行业统计、协调证券投资调查和协调直接投资调查的数据发布。至此,我国国际收支统计透明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精益求精

外汇局持之以恒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按照质量与速度并重的原则,以更快的速度将更准确的数据呈现给数据使用者。针对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引入国际通行的数据修正机制,对已发布数据的质量持续跟踪把关。2012年,外汇局将按季度发布国际收支平衡表当年累计数,调整为发布单季度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同时追溯调整并首次公布1998年以来单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时间序列数据,进一步便利了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和使用。

充分利用科技赋能提升数据质量。外汇局通过构建数字化统计监测体系,实现了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采集、核查、加工的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数据采集方面,申报主体既可通过银行与外汇局相连的系统来申报数据,也可通过互联网自行申报,操作便利快捷。数据核查方面,外汇局将近七百条核查规则嵌入申报系统,错误数据与疑问数据即时反馈至申报主体或银行等中介机构,快速核实数据准确性。

国际收支统计方式改革持续深化

随着涉外交易形式的多样化,间接申报收付实现制的资金流信息渐渐难以满足国际收支统计需要。坚持前瞻性、系统性规划,2020年外汇局启动企业数据源转型,从企业端直接采集按权责发生制记录的涉外交易和资产负债数据,促进了“交易”与“资产负债”、“借方”与“贷方”的平衡记录,减少净误差与遗漏,增强流量与存量统计的协调性,从源头上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质量。

外汇局严格把控企业直接申报的全流程。在确定纳入直接申报的企业名单前,外汇局深入开展调研,逐家了解企业的申报能力和困难,向企业说明直接申报的重要意义,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企业申报过程中,外汇局及时答疑解惑;对企业已申报的数据,外汇局加强核查,确保了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目前,已有约3000家大型涉外企业纳入直接申报,为更准确统计我国企业部门涉外交易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贡献力量。

国际收支统计宣传扎实推进

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的完善离不开申报主体的广泛参与,为使申报主体更易理解统计制度和申报要求,外汇局深入开展系列国际收支统计宣传。2021年,外汇局设计国际收支统计宣传标志,用于统一宣传培训。外汇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长图,生动形象展示申报要点和操作方法,力求一目了然。

推出线上国际收支统计课堂。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外汇局将统计制度培训移至线上,制作并推出“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与业务指引”等共约20小时的国际收支统计系列培训视频,全面覆盖国际收支统计直接申报、间接申报和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等内容,并随制度修订及时更新,供申报主体随时观看。

积极参与国际统计合作

十八大以来,不断提升的综合国力为我国增强国际话语权打下牢固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随着全球性挑战增多,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已是大势所趋。国际收支统计规则是全球统计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持续提升,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我国正积极参与包括《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七版)》(BPM7)修订工作在内的国际统计规则制定,并在制定国际收支统计新规则的过程中继续传递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方案。

继续推进构建现代化国际收支统计体系

国际收支统计是四大经济账户统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可全面反映我国涉外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对宏观经济决策有不可替代的参考价值。党中央一贯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完善统计体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了“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及“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对新时期国际收支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未来,国际收支统计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继续在以下方面推进构建现代化国际收支统计体系:一是持续完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把握国际标准的一般原理与中国实践的独特经验,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数据的时效性。二是提高数据透明度,发布更多维度统计产品,多角度、深层次展现我国涉外经济全貌。三是加强国际收支统计宣传,培育涉外交易主体的申报意识,使申报主体深入了解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的意义和应承担的申报义务,拉近统计制度与申报主体的距离,促进统计减负增效。四是积极参与国际统计规则建设,提升我国的统计水平,增强中国在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建设中的话语权,展现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作者系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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