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担保实务

银行境外贷款实践解析

来源: 《中国外汇》2022年第16期 作者:谢浴华 刘韵诗 徐泓 谢远威 编辑:韩英彤
实务中,对于资金需求比较紧迫、无法在首次提款前完成事前登记备案手续且在境外市场融资能力较弱的中资企业,申请境内银行境外贷款业务会更为便利。

2022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27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实施,构建起本外币一体化的境外贷款政策管理框架,为新发展格局下我国银行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跨境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政策指引。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银行境外贷款政策框架,将银行境外人民币和外汇贷款业务纳入统一管理,拓展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便利使用人民币开展境外贷款业务。二是将银行境外贷款相关的跨境资金流动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三是明确银行境外贷款业务办理和相关跨境资金使用要求,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其中,《通知》放宽了资金用途范围,除严格执行“三不得”,即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和偿还内保外贷项下境外债务,不得用于虚构贸易背景交易或其他形式的投机套利性交易,不得通过向境内融出资金、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调回境内使用外,原则上对外贷款可用于境外企业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支出。《通知》完善了境内银行作为债权人的跨境担保项下境外贷款余额、期限、资金用途等规定,将银行境外贷款业务跨境资金流动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有利于我国及时做好跨境资金流动的逆周期管理,提升跨境业务风险管理水平。

境外贷款模式

无论是企业“走出去”或是“引进来”,首先要破解的是项目融资难题。只要境外投资项目不是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规定的需事前核准的敏感类事项,且不属于《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五限”“五禁”范畴的项目,跨境投融资可以通过境外贷款、跨境担保、跨境供应链融资和跨境资金池等方式实现(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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