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担保实务

内保外贷项下跨境担保法律实务

来源: 《中国外汇》2022年第16期 作者:崔玉同 丁婷婷 宋金城 编辑:韩英彤
跨境担保法律适用的约定,直接关系到跨境担保合同条款的效力、争议解决的规则依据等问题。明确约定法律适用,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以下简称“29号文”),跨境担保是指担保人向债权人书面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并可能产生资金跨境收付或资产所有权跨境转移等国际收支交易的担保行为。按照担保当事各方的注册地划分,跨境担保分为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和其他形式跨境担保。本文仅对内保外贷项下跨境担保的法律适用、争议管辖、外汇签约登记以及境内银行担保等方面进行探讨。

跨境担保的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的规定

跨境担保法律适用的约定,直接关系到跨境担保合同条款的效力、争议解决的规则依据等问题。内保外贷项下被担保人为境外主体,具有涉外要素,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关系适用法》),以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根据《关系适用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关系适用法》解释”)第七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与系争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比如,实务中经常会出现交易行为与英国并没有实际联系,但贷款合同选择适用英国法的情况,这种法律适用的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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