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观察

《金融稳定法》的核心、意义与改进建议

来源: 《中国外汇》2022年第9期 作者:郑联盛 编辑:张美思
《金融稳定法》草案基于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期建立一套覆盖金融风险演进全过程,注重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及处置功能的法制规范。

2022年4月,人民银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这标志着我国金融稳定立法工作迈出了重大一步。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履行相关立法程序后,《金融稳定法》将可能尽快实施,这将为我国金融机构平稳运营、金融系统功能发挥和金融风险应对处置提供制度支撑,为我国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金融稳定法》草案的核心要点

草案共六章四十八条,主要有总则、金融风险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风险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草案基于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期建立一套覆盖金融风险演进全过程,注重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及处置功能的法制规范。同时,草案着力压实金融机构及其股东、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等相关主体的分工与职责,明确处置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次序,细化处置的措施和工具,厘清处置部门与人民法院的司法衔接,并注重强化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

草案着重指出了金融稳定的政策目标。维护金融稳定的目标是保障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持续发挥关键功能,不断提高金融体系抵御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防止单体局部风险演化为系统性全局性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与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对金融稳定的政策要求一致。金融稳定是金融体系处于能够有效发挥其关键功能的状态,同时金融管理部门要具有维持金融功能有效发挥的能力。为此,《金融稳定法》是金融监管部门维持金融系统功能有效发挥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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