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实务

RCEP背景下的中国—东盟区域银行业务机遇

来源: 《中国外汇》2022年第4期 作者:李彧 彭湃 编辑:白琳
中国与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建立以及RCEP协议的正式生效不仅为东盟区域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心剂,也为中资银行区域业务深入发展带来广阔前景。

习近平主席在2021年11月22日举办的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宣布建立中国与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合作关系不断升级,不仅为东盟区域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心剂,也为区域银行业务深入发展带来广阔前景。

中国与东盟合作发展步入新篇章

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年以来,双边关系不断深化,经常就国际政治、经济、外交等重大议题交换意见。2021年11月,双方宣布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未来将在经济、地区事务、区域贸易协定以及绿色发展等领域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还提出将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建设。未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将以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发展为主导,更加侧重于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的开放。同时, 以“经济促合作”的方式加强双方其他领域合作,密切双边关系,为中国与东盟发展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

第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不断深化,跨入3.0时代正当其时。回顾历史,中国和东盟于2002年11月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区(1.0版)是我国对外谈判的首个自由贸易协定,也是东盟对外谈判的首个自贸协定,这一阶段我国主要“采用渐进性的方式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国际挑战”。中国—东盟自贸区覆盖了1300万平方公里,惠及19亿人口,年度GDP总和与双边贸易总额分别达到6万亿美元和4.5万亿美元,成为当时世界上人口最多、发展中国家之间最大的自贸区,也成为我国对外开放和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里程碑之一。2015年11月22日,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正式签署,2019年10月22日对所有成员全面生效,中国—东盟自贸区进入了2.0版。双方实施零关税的商品达到了90%以上,同时广泛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对原有协定进行了丰富、完善和提升,为双方经贸合作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助力。该《升级议定书》也是我国在现有自贸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议。虽然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已进行了升级,但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仍不足以全面应对新的世界经济形势。2021年11月,双方同意开展联合可行性研究,确定进一步提升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其他可能领域,继续深化自贸区建设,这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加速迈向3.0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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