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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融外汇支持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思考

来源: 《中国外汇》2022年第1期 作者:王新平 编辑:章蔓菁
新疆金融外汇监管部门将从完善工作机制、拓宽绿色资金供给、持续优化金融外汇服务等方面发力,推动区域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不断向前发展。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绿色转型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2021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一系列关于支持绿色发展的重要文件,其中就发展绿色金融做出重要部署。新疆作为全国六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省区之一,承担着探索绿色金融发展创新模式、支持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重要使命和职责。对此,金融外汇监管部门需要积极探索和思考金融外汇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路径,为新疆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新疆绿色金融试点成效显著

一是绿色发展理念逐渐形成。2017年6月,国务院将新疆哈密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下称“试验区”)纳入全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验区通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灵活使用货币政策工具、出台考核激励措施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企业等各类社会主体形成绿色发展思想共识和行为规范。目前,试验区内绝大多数银行逐步减少高碳领域信贷投放,出台绿色信贷支持措施及内部考核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领域倾斜;越来越多的企业主动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向金融机构申请绿色金融支持。

二是绿色金融制度和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在制度建设方面,自治区出台了《关于构建新疆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方案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定向支持试验区绿色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在组织体系建设方面,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截至目前,试验区共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59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10家,实现了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全覆盖。与此同时,试验区组织辖内金融机构成立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激励和约束成员规范发展绿色金融业务,防范市场主体恶性竞争,并建立了全国首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项目库,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并形成认定评价指标体系,有效降低了政银企项目对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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