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外汇管理行政诉讼经验谈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15期 作者:陆行 编辑:吴梦晗

2020年,浙江省辖内两起非法买卖外汇案的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经审理,两原告的诉讼请求均被驳回,外汇局胜诉。剖析当事人的诉求及法院的判决理由,分析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难点,可为今后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规范外汇行政处罚程序提供有益借鉴。

争议事项与裁定结果

H非法买卖外汇案

H是金华地下钱庄案的交易对手,于2016年1月至10月期间,指示境外客户将美元汇到对方NRA账户并通过自己的人民币账户收取相应的人民币548.69万元。2019年11月12日,外汇局金华市中心支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H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先后向外汇局浙江省分局申请行政复议,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事项主要涉及处罚责任主体的认定、外籍人士免于处罚的责任阻却和行政处罚期限是否超过法定处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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