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监管

求解加密货币监管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15期 本刊记者:荣蓉 章蔓菁
面对加密货币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的监管部门开始意识到对其进行监管的必要性。

自2009年比特币出现以来,各类私人加密货币(下称“加密货币”)层出不穷,逐渐发展为两种类别:一类是比特币、以太币等波动性较大的加密货币,一类是泰达币等以一定比率锚定美元或其他资产的稳定币。无论是哪一类别,相较于央行数字货币,其共性特征是发行主体无国家信用背书、多采用去中心化设计(少数采用中心化设计)以及匿名性。尽管加密货币在全球跨境交易中运用的规模难以精确测算,但从不同机构的报告中不难管窥加密货币的快速发展。如何应对加密货币“高歌猛进”下的风险,成为摆在多国与地区监管部门面前的现实问题。

加密货币风险暗涌

2021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银行联合发布6个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则利用虚拟货币实施跨境清洗资金的案例。该案中,被告人陈某枝按照其丈夫陈某波指示,将陈某波用非法集资款购买的车辆以90余万元的低价出售;随后在陈某波组建的微信群中联系比特币“矿工”,将卖车钱款全部转账给“矿工”换取比特币密钥,并将密钥发送给陈某波,供其在境外兑换使用。检察部门经审查认为,陈某枝以银行转账、兑换比特币等方式帮助陈某波向境外转移集资诈骗款,构成洗钱罪。

运用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实施跨境洗钱,与加密货币的“先天基因”密不可分。自2009年比特币被创设至今,各种加密货币相继涌现。根据CoinMarketCap网站的统计,截至2021年7月28日,全球加密货币市值规模为1.54万亿美元,加密货币种类达5823种,其中比特币、以太币和泰达币在市值规模和成交量上位居前列(见图1)。加密货币快速发展的背后,既有投资者对抗通胀、追求高投资收益率等因素的影响,也有市场主体使用加密货币进行跨境交易的推动。相较于传统支付模式,加密货币基于区块链底层技术,可实现点对点支付,交易无须第三方机构确认(见图2),整个跨境支付流程更为便捷,跨境支付成本也显著降低。与此同时,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和匿名性特性,也使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流转难免鱼龙混杂,洗钱风险便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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