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财通

金融机构筹谋“跨境理财通”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12期 本刊记者:荣蓉 白琳
大湾区日益增长的理财需求无疑将为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而“跨境理财通”业务的相关跨境问题和监管安排也对金融机构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的一项创新举措,“跨境理财通”业务蓄势待发。大湾区日益增长的理财需求无疑将为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而“跨境理财通”业务的相关跨境问题和监管安排也对金融机构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此,《中国外汇》采访了中国银行个人数字金融部副总经理何颖、渣打中国投资产品及投资顾问总监闵成、普华永道中国管理咨询业务主管合伙人张立钧,探讨“跨境理财通”业务的关注重点与发展前景。

《中国外汇》:如何评价近期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各项制度安排?对这项业务的关注重点是什么?

何颖:监管公布的试点细则内容具体详实,相关制度安排具有创新意义,通过资金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保障业务试点稳妥推进,并针对跨境客户的特殊性制订了专门的投资者保护要求,中行正在加紧研究,与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做好业务开办前各项准备工作。

闵成:此次征求意见稿是粤港澳三地监管部门在充分考量各方意见后推出的,展现了在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大环境下,大湾区区内金融创新的活力。跨境投资最重要的是如何有效控制境外投资风险,其中对投资项目/产品的尽调尤为重要。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也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跨境理财通”开展初期,只包含风险评级在3级或以下的公募基金和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而国内这类型产品主要是以货币市场工具和债券为主,也可以配置一定的股票仓位,但产品净值的波动相对较小。同时,对于三地参与跨境理财通的财富管理机构在产品的遴选、尽调和存续管理上也有严格的要求。这都是有效控制风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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