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妥善应对美国传票威胁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12期 作者:刘相文 王德昌 王涛 蒋孟菲 编辑:吴梦晗
企业应结合个案情况,合理安排提交证据的时间、顺序、方式和范围,灵活运用抗辩理由,尽量减免自身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我国一些企业遭遇到了美国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的调查或起诉。其中,传票(subpoena)往往成为美国政府获取信息和证据、推进行政调查或司法程序的“开路先锋”。如2021年3月17日,美国商务部向我国多家通信公司发出传票,要求提交信息和材料,以确定这些公司是否对美国公司、员工和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由于提交证据有可能自证其罪,且可能违反国内法的相关规定;而拒绝执行传票又可能会面临美国的高额罚款,从而往往使收到美国传票的中国企业陷于进退维谷的境地。美国传票是什么?中国企业执行美国传票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如何稳妥地解除美国传票的威胁?本文拟以中国企业常遇的行政传票(administrative subpoena)和大陪审团传票(grand jury subpoena)为例,结合实务经验,围绕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助力中国企业破解美国传票的困局。

美国传票的类别

作为美国行政机关和检方常用的调查取证工具,各类传票大同小异,一般主要包括以下要素:传票的签发主体、传票的接收对象、传唤作证的证人身份、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证据材料的提交范围、证据材料的提交时间/地点和对象、不同介质证据的提交要求等。在类别上,美国传票通常可按照要求事项和发出机构加以区分。

从要求事项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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