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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金融衍生业务信息系统建设难题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12期 作者:陈志军 王洋 编辑:王亚亚
企业建立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首先需构建企业风险管理知识体系,然后构建风险管理运作体系,最后才是建立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0〕8号,下称“8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财评〔2021〕17号,下称《通知》)对央企金融衍生业务提出了系统性的监管要求,其中《通知》还明确提出加快信息系统建设的任务。

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相当复杂,要搭建符合企业实际业务操作方式并满足监管要求的信息系统,难以一蹴而就,需要央企对接多方资源,克服没有标准化产品的困难,与系统开发商深度合作,方可建立一套相对成熟的信息系统。

金融衍生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以目标为导向

按照政策要求,当前参与金融衍生业务的央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大宗商品企业,一般同时涉及价格风险与汇率风险;另一类是与大宗商品无关的其他企业,仅涉及汇率风险。价格风险与汇率风险都属于市场风险范畴,所以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在概念上近似于企业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为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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