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保函与备用信用证

独立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风险差异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6期 作者:车艳梅 侯爽 田璐 编辑:韩英彤
对独立保函与备用信用证风险差异的识别,将有助于规避各方相关风险,平衡各方利益,促进商事交易的顺利实现。

作为商事交易中重要的担保工具,独立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均以独立性、单据性、不可撤销性为特征。本文通过对二者的风险差异进行分析,帮助各当事方正确理解两者存在的风险,从而正确运用独立保函和备用信用证,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担保责任承担方式的风险差异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基础交易当事方位于不同国家,独立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的受益人可能对申请人的银行缺乏信任,且受益人向申请人的银行交单也存在不便。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独立保函项下产生了转开模式,而备用信用证脱胎于商业信用证,吸纳了后者特有的保兑模式。两种模式下,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存在差异。

本文是付费内容,请先 登录数字阅读账户订阅数字杂志
数字杂志阅读
您尚未登陆
登陆 注册
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