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借鉴反洗钱经验 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体系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1期 作者:王景富 李亦楠 邢秩源 编辑:吴梦晗

“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理念,是由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政府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全球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标准的制定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FATF)在2012年提出的,旨在通过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理念来提高反洗钱的工作效率。而这一监管理念,对于构建我国“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外汇管理框架和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体系而言,同样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风险为本”的理念特征

“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体现出两个主要特点:一是更强调“预防性措施”,即在降低洗钱或恐怖融资风险之前,要先识别、评估洗钱或恐怖融资的风险。二是注重发挥各类监管资源的最大潜力。反洗钱监管资源(包括资金、人员、设备等)是有限的,只有高效利用有限的监管资源,才能确保反洗钱监管的有效性。

“风险为本”管理理念的上述两大特征,对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反洗钱实践均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在更注重“预防性措施”的理念指导下,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客户特点和特定的风险敞口,构建可塑性和适用性更强的风险管理框架,并通过不断调整风险识别标准,确保自身风险管理框架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在“优化资源配置理念”的指导下,监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风险异质性,构建差异化的监管框架,有效降低反洗钱监管制度的运行成本,提升反洗钱监管资源的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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