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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支柱解决方案”下的跨国企业税务优化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24期 作者:王晓悦 程娱 编辑:王亚亚
即将推出的新一轮国际税改,将对跨国企业全球范围内的业务架构和整体税负造成影响。对此,企业需密切关注规则进展及合规要求,预测规则影响,提前做出调整规划。

2020年10月12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两份蓝图报告,就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双支柱解决方案提出了详尽的建议。双支柱方案由 “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组成,是OECD/G20包容性框架就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计划”(BEPS)提交的工作成果。第一支柱旨在通过公式化的方法在各国之间重新分配征税权;第二支柱将确保所有开展国际经营的大型企业至少缴纳最低税。报告指出,目前包容性框架成员仍未就一些技术性及政治性问题达成一致,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解决。在11月21日至22日召开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上,G20对蓝图报告的发布表示欢迎,并承诺将在蓝图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两大支柱。G20还表示,将敦促包容性框架解决剩余问题,以期在2021年中期达成一个基于共识的全球解决方案。

BEPS行动计划始于2013年,是G20框架下推进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加强税收信息交换的重要举措。当前,在两大支柱下制定的新规则通常称为“BEPS 2.0”,而之前于2013至2015年进行的国际税收改革则称为“BEPS 1.0”。BEPS 1.0成果发布之后,各国相应对转让定价规则、税收协定和国内反避税规则进行了更新,实行优惠税制及零税制的管辖区也陆续采用了反滥用的“实质性”要求。待BEPS2.0规则实施后,预计也将对范围内企业的总体税负、业务架构及企业财税内控系统产生影响。

两大支柱虽同属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一揽子计划,但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相较之下,第二支柱进展较快,预计最早可于2022年开始实施。

关注“第一支柱”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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