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问答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17期
作者:
编辑:靖立坤
Q:某公司是一家2017年在工商注册成立的内资企业,公司股东虽是中国国籍,但于2010年取得了国外永久居留证且长期在国外生活。目前该股东想以个人名义从国外增资,请问相关资金是否可以汇入国内并结汇使用?
A:可以。但该公司需先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再到企业注册地银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接收投资款。后续该笔投资款结汇使用,则需遵守资本金结汇使用的相关要求。
Q:外商独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不涉及境外资金流入,需要到外汇局备案或核准吗?
A:需要到银行办理登记手续。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未分配利润转增资等境内直接外汇登记业务,已授权银行办理,企业可到所在地银行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