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踩准进口货物定价合规要点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12期 作者:王永亮 编辑:章蔓菁
针对关联关系对进口货物定价的影响,海关和税务部门在关联企业判定标准以及定价审查思路上有所差异。对此,企业需要认真加以辨析,并在实际操作中予以兼顾,避免合规误区。

转让定价是关联企业在所属成员之间转让商品、劳务与无形资产的内部定价机制,其本身是一个中性概念,也是不少企业在实际经营中会遇到的问题。在进口货物转让定价方面,海关、税务等部门均出台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法规。对此,企业需要清晰辨识不同监管部门在审查原则、审查思路等方面的差异,并据此不断完善进口货物转让定价的合规建设。

关联企业进口货物定价的监管政策

关联企业对进口货物的定价是否合理,是近年来海关的审查重点。从政策角度来看,企业需要重点关注海关的以下几项规定。

一是在报关单的填制中,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引入关联关系的申报。在关联企业转让价格的认定中,是由企业而非海关来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企业的转让定价是公允的,未受到关联关系的影响。如果企业不能完成举证,则海关可推定关联关系影响到了定价,从而有权对定价予以调整。根据2019年出台的《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号,下称“18号公告”)的相关规定,纳税义务人需要在报关单中填报相应信息,以确认自身是否可以证明特殊关系未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产生影响。此外,18号公告还列出了应视为特殊关系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的三类情形:(1)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出售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下称《审价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所确定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3)按照《审价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所确定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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