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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下的中国现代金融治理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11期 作者:陆磊 编辑:靖立坤
把现代金融治理的核心和目标聚焦到更高水平的市场化、完备统一的法制化和更加全面的国际化,有利于推动金融要素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经济整体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金融治理是一项长期制度建设,加快构建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现代金融治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2019年是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治理的重要窗口期,2020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将面临深刻调整的考验,金融理论和政策也将面临新的争论和创新,这都需要新思路。本文将围绕“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下的中国现代金融治理”主题,从四个方面谈一谈我国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构建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现代金融治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

市场化的核心是要推进要素市场化和机构市场化改革: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构建结构多元、功能齐全、制度完善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治化的核心是要坚持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和法治精神,明确依法行政规则,理顺职责并严格责任。当前,我国正处于金融业快速发展时期,金融创新活跃,打破了金融与实体,线上与线下,境内与境外,银行、证券与保险等传统边界,提高了金融配置效率;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金融监管套利、监管空白、跨市场套利、脱实向虚和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出现了某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全行业市场退出,信用债违约,以及衍生产品的风险乱象。未来,要进一步提高立法水平,加快推进《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存款保险条例》《地方监督管理条例》等重点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推动并保障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

国际化的核心是要服务我国高度开放的大国经济需要,破除阻碍金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和机制障碍,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我国金融要素的全球配置范围和效率。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金融业双向开放,遵循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全面降低外资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全面提升全球资源配置中国资本市场的便利性,着力构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的利益共同体;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大力推进“放管服”,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这些政策的本质,是通过持续降低实体经济交易成本,对冲已经出现的逆全球化和民粹主义所提高的全球经济交易成本,在维护我国实体经济全球竞争力的同时,形成推动全球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力量。此外,我国还积极参与了国际合作,推进IMF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改革,推动构建平等互利的全球治理新格局,在国际金融治理中贡献中国方案。

2019年是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治理的重要窗口期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要改革方向。通过若干年的努力,我们对涉及金融领域的微观和结构性问题进行系统性梳理后,金融体系韧性得以明显上升,因此,治理将成为应对各种系统性考验的最后一块拼图。可以说,当且仅当我们建立并完善现代化金融治理后,良好的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才可能发挥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功能。把现代金融治理的核心和目标聚焦到更高水平的市场化、完备统一的法制化和更加全面的国际化,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动金融要素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2019年是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窗口期。2018年我们已经面临了中美经贸摩擦引发的外生性冲击,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则引发全球金融风暴和经济衰退风险。历史给我们准备了一个极为难得而重要的制度建设准备期。金融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时间窗口,在金融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上取得了积极进展:资本市场基础性建设有序推进,科创板和注册制试点顺利推出;结构性去杠杆有序推进,资管新规落地,重点领域的金融风险和乱象得到了有效处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年攻坚战取得成效;金融市场开放蹄疾步稳,加快放开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统筹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形成了金融开放的新高地。

2020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面临着金融领域深刻调整的考验

从当前世界经济和金融市场的表现看,2020年是世界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变化的一年,面临着自1930年以来罕见的需求冲击。以2020年为分界,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形成了短期急剧的需求和供给双重冲击和中期的全球性需求冲击。

从金融看,由于金融是快变量,金融市场的反应是第一波,明显快于实体经济。面对这一短期冲击,各国政府通过总量和结构性政策管理,使金融市场经过了前一阶段令人震惊的调整后逐步反弹。其中的根本原因是:金融市场指标永远受实体经济表现和流动性的双重共同塑造,金融市场是经济和政策的双重晴雨表。

从实体看,未来世界经济和中国面临的最大风险将来自需求。这是因为疫情正在改变人们的消费偏好,如奢侈品与必需品、实物商品与服务;正在改变着生产方式和要素组合,如自建与采购。由此可以初步判断,未来需求结构和供应链的调整都将反映为不同程度的有效需求不足。这也是国际组织普遍认为今年全球经济将面临自大萧条以来最大冲击的原因所在。

正因为如此,需要认真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4月8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做好应对外部环境长期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2020年以后,全球金融体系将面临更加错综复杂的环境,尤其是会大概率面临世界经济大分化、全球供应链大重组的时代。值得肯定的是,2019年的金融治理体系建设为应对2020年乃至以后的不确定性,构建了制度基础。对此,我们有坚定的信心。中国的金融市场表现和人民币汇率的稳健性,已经证明了金融市场制度建设和治理水平所收到的实效。但我们也要认识到两点:第一,金融治理体系建设不单纯是目标,而是新时代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保障条件;第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也不是样板,不是让金融体系收益最大化,但却可以在目前的信息和知识结构下实现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的交易成本最小化。

我们也欣喜地看到,2020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从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增加金融服务有效供给、主动有序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等四个方面,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部署和要求。

面对新挑战需要新思路

当前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是:实体经济仍处于各自封闭,而金融市场却是高度融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的“The Great Lockdown”,即“大封锁”,实际上是对实体经济运行态势的一个客观描述——贸易流、物流、人流的确受疫情所困而局限于一国甚至一城;但信息流、金融投资流,却因其所依托的信息技术而没有受到疫情影响,仍然保持着高度快速的全球运行态势。同时,至少15个经济体的中央银行实行了常态化量化宽松政策,也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溢出效应。我们可以看到并且相信,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理论和政策一定会面临新的争论和创新,因而需要深入思考以下问题:

第一,货币发行的规则条件和纪律约束是否需要新共识。货币是“总闸门”,系统性风险是“总关口”。把住“总关口”必须有力、有效调节“总闸门”。回顾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货币危机,需要坚持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双支柱建设不动摇:前者主要针对实体经济的需要,后者则针对金融体系系统性稳定的需要。

第二,金融监管如何实现投资者保护、金融创新和金融机构稳健运行之间的平衡。从制定“资管新规”开始,这一命题一直是对治理能力的巨大考验。由于金融市场化、法治化深度不足导致在这个问题上吃过不少亏。金融市场化,必须坚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持牌经营;而金融法治化,必须坚持契约精神。虽然2019年已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金融市场化和法治化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第三,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如何进一步优化组合。经过多年探索,中国实际上已经完成了一个重要的创新性政策设计,即财政职能的金融化,而非财政赤字的货币化。其好处在于,金融部门通过市场机制可实现具备正向激励的资源配置,同时货币发行的纪律性也可得到保障。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为例,金融部门通过融资成功实现了“量增、面扩、价降”。比如,根据《2020年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1月31号、2月26号和4月30号,央行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普惠性资金支持,增加面向中小银行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分别为3000亿元、5000亿元和1万亿元,与专项额度对接。截至3月30号,地方法人银行累计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包括贴现)2768亿元,支持企业户数(含农户)35.14万户。其中涉农贷款552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为4.38%;普惠小微贷款1556亿元,加权平均利率是4.41%;贴现661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仅有3.08%,都符合国务院要求的不高于4.55%的要求。对国计民生金融部门支持到位,加上币值稳定、货币政策松紧有度,可以说中国已经有了成熟的政策框架,避免了顾此失彼的治理风险。

作者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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