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实务

国际信用证与国内信用证异同辨析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8期 作者:庄晓玲 黄琅 徐溢晨 编辑:韩英彤
随着科技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国际信用证与国内信用证业务将在彼此借鉴中不断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在确保贸易背景真实、规范贸易融资秩序、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编者按

1997年,我国参考国际信用证经验,把跟单信用证模式引入到国内贸易。2016年10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发布了新版《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从此,国内信用证在我国国内贸易领域进入了有序、快速的发展轨道。随着贸易金融领域的日趋电子化,尤其是2019年“国内电子信用证信息交换系统”(电证系统)的上线使用,国内信用证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极大地方便了国内信用证的操作与真实性审核。为进一步推动国内信用证的应用,本期就国际信用证与国内信用证的异同、国内信用证特殊应用场景风险管理,以及融资租赁项下国内信用证的危机应对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

跟单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常用的支付结算工具之一,从市场需求中诞生。由于其将银行信用介入到商业信用,很好地解决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互不信任等难题,在国际结算和融资中备受青睐,被誉为国际贸易的“生命血液”。国内信用证的发展基于国际信用证的成熟经验,二者在独立抽象性、不可撤销性、以及单据表面相符性等基本原则上大体相似;但由于国内贸易与国际贸易存在明显差异,二者在惯例规则和操作实践方面又十分不同。本文尝试对二者在适用惯例与规则、时限规定、单据要求与审核等方面进行对比,从实务应用上分析其差异,以期为银行合理规范开展信用证业务提供参考。

适用惯例和审核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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