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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银行国际监管经验借鉴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8期 作者:董希淼 朱美璇 编辑:韩英彤
我国银行业应进一步践行开放银行理念,融入场景,加强合作,构建集金融服务和非金融服务为一体的非接触服务生态系统,以全方位、一体化来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

近年来,开放银行(Open Banking)逐步兴起。英国、欧盟、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作为开放银行的先行者,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而我国的开放银行尚处在探索阶段。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非接触银行”服务备受关注,对开放银行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开放银行发展及国际监管经验

开放银行的监管体系

随着开放银行不断付诸实践,多个国家/地区开始制定并完善监管框架,构建完整的监管体系。2015年,英国设立开放银行工作组(OBWG)并发布了《开放银行标准框架》,指导开放银行的服务及相关事项,还设立了独立机构监督管理该政策的落实进程,处理银行与客户的纠纷。2016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联合新加坡银行协会发布了《API指导手册》,对开放银行各参与主体提出了行动指南及相应的数据安全指导建议。2017年,日本议会通过《日本银行法案(修正案)》,明确金融公司间实施数据共享,保障用户能够管理跨机构账户信息。2018年,中国香港金融管理局出台《香港银行业Open API框架咨询文件》及银行业开放应用程序接口框架,要求银行提供核心板块的所有功能,并逐步提供API。2018年,日本金融厅颁布《电子决算新修订法案》,规定电子支付代理业者登录使用银行的数据及服务。2018年5月,澳大利亚政府采纳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开放银行调查建议》,对开放银行监管框架、监管体系等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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