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充分发挥银行在政策传导中的作用

来源: 《中国外汇》2019年第23期 作者:刘翠丽 贺成龙 贺坤 编辑:靖立坤

近年来,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在与贸易投资密切相关的货物、服务、个人、外资外债等领域,出台了大量的便利化措施。与此同时,随着外汇审批权限的下放,商业银行成为真实性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在审核标准没有降低、审核责任更加明确的情况下,部分商业银行在更加注重防风险的同时,也出现了基于自身合规免责的需要,采取诸如“一刀切”、自行加码等方式变相设置业务办理门槛的情况,从而弱化了外汇便利化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抓好银行这一“牛鼻子”、深入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成为基层外汇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问题产生的原因

外汇局对防风险和促便利两者关系的定位不够明晰。随着外汇审批权限下放,便利化与防风险的双重责任也压给了银行。银行在实际执行中普遍将防风险置于便利化之前,存在从严从紧甚至自行加码的取向。这一方面是由于银行机械理解真实性审核要求,不适应原则监管所致;另一方面,则是受到外汇局对防风险与促便利两者间的不同定位、保障手段差异以及阶段性的导向变化影响,银行尺度把握不准,为避免遭受处罚而选择牺牲便利化来适应强监管。

商业银行“抓异常”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外汇便利化政策普惠要求。便利化和防风险就像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两者辩证统一于“抓异常”,即在保障便利化普惠的基础上堵住异常行为、将风险降至最低。因此“抓异常”的能力强弱同时对应着防风险效果的好坏和便利化程度的高低。随着外汇审批权限的下放,“抓异常”的责任不仅落在了外汇局身上,作为第一审核环节的银行也责无旁贷。但一方面,我国涉汇公众信用体系建设刚起步,银行缺乏查询和审核涉汇主体交易真实性的有效渠道和可靠手段;另一方面,银行在防风险方面主动投入不足,技术、人力和人员素质无法支持事前对异常涉汇行为的有效甄别,导致银行的真实性审核能力不足,缺乏能够准确判断行为异常的尽职调查手段和方式,进而导致由于无法准确抓出“异常”而对企业“一视同仁”。其外在表现,就是商业银行为落实防风险要求而采取简单的“一刀切”和主动加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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