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专题

聚焦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

来源: 《中国外汇》2019年第23期 作者:林瑞敏 编辑:靖立坤
银行要平衡好服务与风险防控的关系,既要适应政策开放的需要,以优质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也要不断强化自身的外汇合规意识,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9年10月25日出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提出了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扩大资金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放宽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使用限制等十二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这些措施不但惠及企业,也给银行带来了新的业务机遇。除了贯彻好政策、全力做好金融便民服务之外,银行还可以从中获得哪些业务机会,以及在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的情况下,又会面临哪些新的风险,成为银行较为关注的新的“进”和“守”的问题。

“进”

银行有哪些受惠及业务机会

十二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的出台,切实有效提升了市场主体的贸易及投资便利化程度,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而银行作为经济社会的一员,将全面受惠,包括直接受惠和间接受惠。笔者认为,如下几项措施银行可直接受惠,并可为银行带来新的业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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