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实务

融资租赁项下福费廷业务风险剖析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20期 作者:黄俊 编辑:韩英彤
银行在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福费廷产品优势的同时,须做好风险控制,探索优化方案,促进融资租赁福费廷业务向更稳健有序的方向发展。

过去,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下文简称“福费廷”)一般是基于货物贸易背景才能办理的融资业务;而近年来,部分银行开始探索为融资租赁交易提供福费廷融资服务。融资租赁业务是金融服务,与货物贸易有着显著差异。本文拟从福费廷办理银行的角度,分析融资租赁项下福费廷的特有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需要指出的是,融资租赁存在租赁公司支付租赁物价款和承租人支付租金两个结算过程,加上融资租赁业务有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模式,相应的福费廷有四种应用场景,三种借款主体:其中租金结算国内证的福费廷借款人是租赁公司;而价款结算国内证下,直接租赁的福费廷借款人是租赁物原始生产厂家,售后回租的福费廷借款人是承租人。而四种应用场景的主体身份、单证情况、风险特征均有所不同。

信用风险分析

虽然福费廷有国内证开证行的付款承诺作为还款保障,但福费廷的最终还款来源和信用风险源头是开证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无法兑付国内证,将对开证行付款造成影响,福费廷就可能发生信用风险。通过对比融资租赁和货物贸易福费廷的最终还款来源,将有利于把握融资租赁福费廷的信用风险特点,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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