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实务

广东自贸区业务新机遇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16期 作者:谢浴华 林成棋 编辑:韩英彤
广东自贸区应凭借“先天”优势,及时把握湾区大发展的机遇,在跨境金融创新的政策上先行先试、与时俱进,积极应用市场实践。

广东毗邻港澳、面临南海,具有显著的区位优势,一直是经济改革发展和金融对外开放的“桥头堡”。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5〕18号),对于深化粤港澳在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金融业务创新发展、金融市场丰富完善等方面明确提出了目标和方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东自贸区”)也随之正式成立,由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海蛇口和珠海横琴新区组成,并分别作出明确的定位分工。其中,重点突出在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贸易自由化、投融资便利化、金融风险防控等金融领域的试点创新。2018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国发〔2018〕13号),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健全金融创新发展。广东自贸区作为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试验区,探索建立与港澳地区互通互联机制。

广东自贸区自2015年挂牌运行至今,始终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要求,积极推动人民币国际化金融创新、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化,并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改革创新经验。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15年4月21日至2018年3月末,南沙、横琴片区共办理跨境人民币收支6832.92亿元,占区内本外币跨境收支的85%。省自贸办总结试验成果,正式发布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周年制度创新最佳案例》,其中的主要成果集中在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和金融开放创新三大领域。

作为处于我国金融业发展最前沿,为金融创新提供机遇的自贸试验区,在汇率、利率与资本项目可兑换方面不断在进行创新并取得发展,包括利率与汇率市场化、人民币自由兑换、跨境投融资、离岸金融等,各自贸区都在积极探索,通过先行先试,确定目标、分步骤实施,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以下对于广东自贸区在这些方面进行的创新与实践进行探讨和研究。

跨境融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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